離婚后財產訴訟的時效性
在倆夫妻離婚前,就將夫妻共同財產隱藏,在離婚后被發(fā)現(xiàn),依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但是也是有時間限制的,下面是學習啦小編為你介紹離婚后財產訴訟時效有多久的內容。
離婚后財產訴訟的時效性
我國《婚姻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fā)現(xiàn)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同時,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三十一條“當事人依據(jù)婚姻法第四十七條的規(guī)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當事人發(fā)現(xiàn)之次日起計算”。
民事訴訟時效的法律規(guī)定
民事訴訟時效是指權利人經過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權利,依法律規(guī)定其勝訴權便歸于消滅的制度。 一般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1)普通訴訟時效 :《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五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2)短期訴訟時效:《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六條 下列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
(一)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shù)?
(二)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
(3)最長訴訟時效:《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七條: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離婚財產分割的相關法律規(guī)定
第39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xié)議處理;協(xié)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jù)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41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shù)模蜇敭a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xié)議清償;協(xié)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42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xié)議;協(xié)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47條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fā)現(xiàn)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人民法院對前款規(guī)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予以制裁。啊
離婚后財產訴訟的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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