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年度工作計劃表(2)
部門年度工作計劃表
量管理崗位的人員進行取證學習,盡量杜絕無證上崗;對于持證人員進行在崗培訓,不斷更新知識以適應現在越來越的工程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的技術要求。
(3)技術交底,技術交底由項目總工編寫、交底,現場技術員負責落實技術交底。
(4)測量人員應至少配備兩名,重點部位測量時應兩人分別觀測以避免出現錯誤。測量人員必須熟練的掌握儀器的使用,減小測量過程中的誤差。
2.安全管理方面
檢查項目部安全生產計劃的編制情況,并提出修改意見。嚴格檢查安全生產工作的落實情況。
(1)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管理方針。開工前依照工程規(guī)模和特點建立以項目經理為首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制定安全技術措施以及加強施工現場安全標準化的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始終把安全放在首位。
(2)進場前應根據集團下發(fā)的危險源辨識手冊對本工程進行危險源的辨識工作,對重大危險源制定專項應急預案,對一般危險源制定完善的安全生產預案并進行相應安全預案的演練。
(3)定期檢查項目部管理人員、現場施工人員的三級安全教育及安全技術交底的落實情況。
(4)控制目標:
?、贉p少一般安全事故,避免重大安全事故。
?、诠緦こ逃袆?chuàng)建安全文明工地要求的,開工前進行創(chuàng)建安全文明工地的計劃的編制,施工過程中定期檢查計劃的落實情況,努力完成建安全文明工地任務。
部門年度工作計劃篇三
20xx年耒陽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指導思想是: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fā)展觀,牢牢把握新時期民族工作主題和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務,促進民族關系、宗教關系的和諧,團結廣大少數民族群眾、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眾,為耒陽市經濟社會平穩(wěn)較快發(fā)展,構建和諧耒陽作出應有的貢獻。緊緊圍繞“保穩(wěn)定、求和諧、促發(fā)展”的目標任務,認真開展對“重點、熱點、難點”問題的調查研究,開拓創(chuàng)新,扎實工作,全力推進民族團結進步事業(yè)發(fā)展,鞏固宗教領域和睦穩(wěn)定的良好局面。在新的一年里,重點做好九個方面工作:
1、加強民族團結進步,努力為少數民族群眾辦實事、解難事、做好事。一是加大民族政策、法律法規(guī)和民族知識的宣傳教育,積極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宣傳月”活動,不斷創(chuàng)新宣傳形式,豐富活動內容,擴大全社會的知曉面。二是進一步整合資源,完善服務機制,穩(wěn)步推進民族工作。充分發(fā)揮基層力量,協調配合做好外來少數民族經商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進一步健全完善突發(fā)事件預防應對措施和處置工作協作機制,及時妥善處理涉及少數民族方面的矛盾糾紛,著力為少數民族同胞辦實事、解難事、做好事,維護民族團結進步和社會穩(wěn)定。三是指導少數民族聯誼會組織開展各項活動,促進各民族團結。四是扎實做好少數民族服務管理工作。要繼續(xù)做好少數民族同胞子女入學、考學、轉學和民族成份審核確認等相關服務工作,進一步完善少數民族服務管理與教育引導工作機制。
2、認真完成好市委、市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安排的各項工作。堅持強化工作責任常抓不懈,在人少事多的情況下認真落實業(yè)務工作,落實工作責任制,分工合作,科學合理安排日常業(yè)務工作。完成2012年市委、市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安排的各項工作。主要業(yè)務工作有:“和諧寺觀教堂”的創(chuàng)建工作;宗教團體換屆工作;宗教教職人員的登記備案工作;宗教場所財務管理試點工作等等。
3、加強學習教育,努力提高教職人員的政治思想素質和業(yè)務水平。一是在宗教界開展“三講”教育活動,即“講政治、講學習、講團結”。 重點學習黨的十七大、十七屆六中全會和胡錦濤在中央政治局集體學習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努力提高宗教教職人員的政治素質,進一步增強教職人員愛國愛教,遵紀守法的意識,使他們始終與黨和政府保持同心同德。二是每季組織召開一次各宗教團體、宗教場所負責人座談學習會,指導各教派大力開展業(yè)務知識學習培訓,繼續(xù)開展佛教講經演講競賽活動,激發(fā)廣大教職人員讀書學習的積極性,不斷提高宗教教職人員的業(yè)務水平、理論水平、思想素質,成為引導教育信教群眾的帶頭人,為構建和諧耒陽作多貢獻。
4、加強制度建設,努力提升管理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進一步完善制度,規(guī)范寺廟宮觀的管理和宗教活動秩序,狠抓長效管理措施的落實。二是抓好2009年度制定出臺的各項管理制度和20xx年制定出臺的宗教場所財務管理指導意見和基建項目審批管理辦法的落實。對宗教場所負責人實行管理目標責任考核。三是加強旅游景區(qū)、文保單位的治理工作,進一步理順關系,規(guī)范燒香點的宗教活動秩序,對管理不規(guī)范場所的登記證予以收回。四是加強對行政中心宗教窗口的業(yè)務指導,嚴格執(zhí)行許可規(guī)定和審批規(guī)程,努力提高辦事效率和服務質量,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五是加大對宗教場所財務、基建、消防、衛(wèi)生等專項檢查力度,進一步提升宗教場所規(guī)范化管理水平。
5、加強宗教重點項目建設,努力推動宗教文化旅游事業(yè)發(fā)展。重點協助指導鹿峰寺和盤古寺完成殿堂、生活、辦公、景觀配套設施基建與裝飾工程;指導幫助金錢寺搞好寺內布置,為佛教協會的辦公創(chuàng)造條件。指導好蔡倫竹海景區(qū)紫霞禪寺大雄寶殿的建設。做好張良洞(釣巖寺)開發(fā)前期工作,為我市增加旅游新亮點贏得寶貴時間,積極推動宗教文化旅游事業(yè)發(fā)展。
6、加強人才培養(yǎng),努力挖掘弘揚宗教文化為構建和諧社會服務。一是加強對宗教人才培養(yǎng)工作的領導,指導各宗教團體制定人才培養(yǎng)與引進計劃,推選優(yōu)秀教職人員報考宗教學院進修深造,組織舉辦各類知識培訓班。努力提高耒陽教職人員的綜合素質。二是積極引領各教派開展弘揚傳統優(yōu)秀文化,營造和睦和平社會氛圍的文化宣傳和慈善捐贈活動,倡導與人為善,積善成德,抑惡揚善思想,為構建和諧社會及改善民生多作貢獻。
7、加強宗教團體建設,努力為宗教和睦,實現和諧耒陽提供組織保證。宗教團體和宗教界代表人士是黨和政府聯系信教群眾的橋梁和紐帶,扎實做好他們的團結和引導工作,加強宗教團體的班子建設,重視愛國宗教人士的培養(yǎng),使他們真正與黨和政府保持一致,自覺主動地配合政府部門做好維護社會穩(wěn)定、增強民族團結、促進宗教和睦方面工作。重點做好佛教協會和基督教“三自”愛國運動委員會的換屆工作,切實加強宗教團體對場所重大事項決策、參與和監(jiān)督的權威,認真抓好宗教團體班子成員和場所負責人的任前考察把關工作。
8、加強普法教育,努力提高宗教干部的法律意識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按照“五五”普法教育計劃,分層次、分期分批組織民宗干部、教職人員、少數民族群眾和信教群眾認真學習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規(guī),通過舉辦培訓班等各種形式的法制宣傳,使廣大干部群眾分清什么是宗教,什么是邪教,什么是迷信,努力提高民宗干部的法律意識和依法行政能力,營造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辦事的法治環(huán)境,使民族宗教系統形成學法、用法、守法的濃厚氛圍。二是積極開展法治宗教活動場所的創(chuàng)建活動,發(fā)揮典型示范作用,提升全市宗教場所的法制建設水平。
9、加強依法行政,打擊假僧假道,切實做好“回頭看”工作。一是開展對農村宗教問題的專項調研。要深入到基層和場所,廣泛聽取宗教界人士、信教群眾、農村黨員干部的意見和建議,對做好我市農村宗教事務管理工作提出對策和措施。二是強化教職人員的管理。對全市各宗教場所的教職人員基本情況進行逐個清理調查,建立宗教場所教職人員檔案,規(guī)范合法場所教職人員管理。三是繼續(xù)抓好非法土廟、假僧假道亂做佛事道場治理工作,扎實開展“回頭看”復查活動,切實鞏固治理成果。四是切實做好抵御滲透工作。繼續(xù)推進抵御滲透教育進場所、進社區(qū)(村),筑牢抵御滲透防線。堅持和完善領導協調、部門和區(qū)域協作機制,及時會同有關部門依法取締基督教非法聚會點,打擊各種非法宗教活動,確保全區(qū)宗教領域和睦穩(wěn)定。
10、加強機關作風效能建設,努力提高服務水平。堅持以服務基層、服務群眾為工作出發(fā)點,認真學習貫徹實踐科學發(fā)展觀,以“強服務、保增長、促發(fā)展”為主線,以改進作風、創(chuàng)新理念、提升效能為重點,以讓群眾滿意、基層滿意為目標,將作風效能建設工作融入到各項工作之中。進一步深化機關作風、政風、行風效能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進一步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創(chuàng)新工作方法,完善規(guī)章制度,規(guī)范機關工作人員行為,全面提高機關辦事效率,提升服務水平,為促進耒陽經濟社會平穩(wěn)較快發(fā)展作出積極努力。
主要工作措施
1、加強學習,提高素質。要以與時俱進的創(chuàng)新精神,深入研究新世紀民族宗教工作面臨的新問題及應對措施,掌握工作的主動權。通過認真學習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知識,掌握現階段民族宗教工作的特點和規(guī)律,有的放矢地開展好工作
2、加強作風建設,搞好調查研究。深入基層、深入宗教活動場所,深入實際、深入到具體問題中去,深調細研,使黨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規(guī)真正落到實處。
3、創(chuàng)新工作機制,務求工作實效。一是建立完善的民族工作社會化工作機制。調整充實民族管理機構,制定議事規(guī)則,發(fā)揮應有作用;二是建立矛盾糾紛調處機制。明確相關部門、單位,落實管理責任,努力使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tài);三是建立應對突發(fā)事件的快速反應機制。努力做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確保各種突發(fā)事件的就地解決和繕后工作的有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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