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正式實施
3月1日,《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正式實施。當日上午,全國首個“宅基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不動產權證”在四川瀘州頒發(fā)。同日,江蘇徐州頒發(fā)全國首個商品房不動產權證;江西贛州頒發(fā)首個林地不動產權證。
國土部表示,已經選擇江蘇徐州市新城區(qū)和睢寧縣、山東青島市、四川瀘州市瀘縣、重慶長壽區(qū)、黑龍江牡丹江市林口縣、江西贛州市崇義縣、廣西南寧市等15個地方作為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窗口建設的聯(lián)系點,指導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窗口建設工作。
國土部相關負責人表示,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的核心價值在于保障不動產交易安全,有效保護不動產權利人的合法財產權,“與降房價沒有直接關系,與反腐并沒有直接關聯(lián)”。從長遠看,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后,有利于建立房地產市場調控長效機制,促進房地產市場秩序的健康穩(wěn)定。“而反腐敗以及公務員財產公開制度等是由有關部門通過制定相關法律和紀律規(guī)定去推動,而不是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解決的問題”。
該負責人同時指出,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后,特別是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建成并全面運行后,能夠為征收房地產稅提供更加充分的依據和基礎信息,能夠更加有效支撐房地產稅收改革工作。“但是,實施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并不是開征房地產稅的前提條件,是否征收房地產稅、何時開征、征收多少,應當通過制定相關稅收法律去規(guī)定,與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制度建設沒有直接關聯(lián)”。
據了解,當前我國具體的不動產登記工作主要在市、縣兩級,實行“屬地登記”制度。根據全國各地職責和機構整合的最新進展,全國有30多個市(州)、70個縣(市、區(qū))完成了職責和機構整合工作,基本具備了啟用新的登記簿和新版證書條件。
國土部不動產登記局局長王廣華介紹說,“考慮到這些地區(qū)還要進行業(yè)務流程再造、登記系統(tǒng)對接、統(tǒng)一窗口設置等必要技術準備,需要一段時間磨合”。因此,3月1日條例正式實施時,上述地區(qū)中的一部分能夠率先啟用新的登記簿并頒發(fā)新版證書。隨著各地不動產登記職責整合和機構建設的加快,“力爭到2015年底,在全國范圍全面頒發(fā)新版證書”。
王廣華表示,不動產登記關鍵在地方,特別是具體承擔不動產登記工作的市縣兩級。接下來將督促地方加快推進職責和機構整合工作,并抓緊制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不動產權籍調查等相關規(guī)章規(guī)范。
德佑地產分析師趙葆根表示,不動產登記制度建立的目的本身并不是為了調控樓市,其對樓市的影響更多是一種政策的副產品。隨著政策落地,受到政策影響而將房源掛牌的情況可能會增多。不過,考慮到這些拋出的房源往往會以大面積、大標的為主,即便降價出售,受眾范圍相對狹小,并且不動產登記已經預備了較長時間,部分多套房的擁有者早先即已拋盤,因此對樓市的總體影響較為有限。